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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品产量--第5条 水产品分类

时间:2016/8/8 9:39:00

淡水产品包括:淡水养殖产品和淡水捕捞产品
(一)淡水养殖产品:淡水养殖鱼类、甲壳类(虾、蟹)、贝类、藻类和其它类产品。
1.淡水养殖鱼类:鲟鱼、鳗鲡、青鱼、草鱼、鲢鱼、鳙鱼、鲤鱼、鲫鱼、鳊鲂、泥鳅、鲶鱼、鮰鱼、黄颡鱼、鲑鱼、鳟鱼、河鲀、短盖巨脂鲤、长吻鮠、黄鳝、鳜鱼、鲈鱼、乌鳢和罗非鱼等。
2.淡水养殖甲壳类:虾和河蟹,其中虾包括罗氏沼虾、青虾、克氏原螯虾和南美白对虾等。
3.淡水养殖贝类:河蚌、螺、蚬等。
4.淡水养殖藻类:即螺旋藻。
5.淡水养殖其它类产品:龟、鳖、蛙和珍珠等。
6.观赏鱼统计按“条”计量,其重量不计入淡水养殖总产量。
(二)淡水捕捞产品:淡水捕捞鱼类、甲壳类(虾、蟹)、贝类、藻类和其它类。其它类中包括丰年虫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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